民眾於高鐵、臺鐵、公路客運、船舶(固定餐飲區域除外)、航空器(國際及兩岸航班除外)等運具內,或郵局營業區域內禁止飲食,並自110年5月19日生效 依據交通部110年5月19日交航字第11050064142號函辦理
進階搜尋
靜思語